持續優化生態係統建設和保護標準。不斷完善生態環境質量和生態環境風險管控標準,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。進一步完善汙染防治標準,健全汙染物排放、監管及防治標準,築牢汙染排放控製底線。統籌完善應對氣候變化標準,製定修訂應對氣候變化減緩、適應、監測評估等標準。製定山水林田湖草沙多生態係統質量與經營利用標準,加快研究製定水土流失綜合防治、生態保護修複、生態係統服務與評價、生態承載力評估、生態資源評價與監測、生物多樣性保護及生態效益評估與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等標準,增加優質生態產品供給,保障生態安全。
推進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。構建自然資源統一調查、登記、評價、評估、監測等係列標準,研究製定土地、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節約集約開發利用標準,推進能源資源綠色勘查與開發標準化。以自然資源資產清查統計和資產核算為重點,推動自然資源資產管理體係標準化。製定統一的國土空間規劃技術標準,完善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和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機製。製定海洋資源開發保護標準,發展海洋經濟,服務陸海統籌。
築牢綠色生產標準基礎。建立健全土壤質量及監測評價、農業投入品質量、適度規模養殖、循環型生態農業、農產品食品安全、監測預警等綠色農業發展標準。建立健全清潔生產標準,不斷完善資源循環利用、產品綠色設計、綠色包裝和綠色供應鏈、產業廢棄物綜合利用等標準。建立健全綠色金融、生態旅遊等綠色發展標準。建立綠色建造標準,完善綠色建築設計、施工、運維、管理標準。建立覆蓋各類綠色生活設施的綠色社區、村莊建設標準。
強化綠色消費標準引領。完善綠色產品標準,建立綠色產品分類和評價標準,規範綠色產品、有機產品標識。構建節能節水、綠色采購、垃圾分類、製止餐飲浪費、綠色出行、綠色居住等綠色生活標準。分類建立綠色公共機構評價標準,合理製定消耗定額和垃圾排放指標。